IT监理三模式

作/转载者:姚小濠 mypm.net

  项目管理是信息化中的重要工作,但是如果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了许多严格的要求,被委托方是否会认为企业提出的是不合理的苛求呢?如果企业对IT技术不在行,如何对开发商的工作质量进行控制呢?这些问题,往往来源于企业和开发商的知识不对称。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引入项目监理是一个可行的方案。
  IT项目监理大势所趋
  所谓信息化项目监理,是指聘请第三方(丙方)代表,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实施合同和监理合同的要求,对企业信息化实施中的双方的工作和成果进行审查和监督,以确保信息化建设成功。

  从项目监理公司的角度来看,他的工作职责是完成甲方(用户方)的委托,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进行监督管理。因此,其主要任务包括有以下几项或其中的一部分:协助甲方组织信息化项目的招标、评标活动;协助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信息系统的开发合同;根据甲方的授权,监督并管理开发合同的履行;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,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;监理合同终止后,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。

  为什么引进项目监理有利于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成功?首先,作为监理方参与项目的人员熟悉信息技术,因此能向甲方提供他所需要的有关知识。这样使得甲方所缺乏的知识得到了补偿,能够对乙方提出的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进行评价和选择,从而改变在与乙方对话中的不利地位。

  另外,监理方还直接和乙方对话,降低了因乙方的隐蔽行动而造成的“道德风险”。

  同时,监理方还能对甲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进行监督,从而减少信息化建设中因甲方的失误造成的风险。

  根据监理内容和程度不同,信息化项目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:咨询式监理、里程碑式监理和全程式监理。
  咨询式监理费用少
  所谓咨询式监理,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,只对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,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。这种方式费用最少,监理方的责任最轻,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的把握、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。
  里程碑式监理责任大
  所谓里程碑式监理,是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,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,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。一般来讲,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,当然,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。不过,里程碑的确定需要乙方的参与,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,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互相扯皮。
  全程式监理适合弱势用户
  全程式监理是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,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,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、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,不断评估开发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。这种方式费用最高,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,适合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、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方采用。

  要说明的是,在一个IT项目的建设中,乙方可能有多个,比如硬件提供商、软件开发商、系统集成商等,而且每一个也可能涉及多个有关单位,因而监理方既可以由一个专业单位承担综合监理任务,也可以将一个复杂的项目分解为硬件提供、软件设计等若干个单项,由多个不同的专业单位分别进行监理。当然,对于IT项目这样复杂系数较高的项目,我们建议最好由一个开发方和一个监理方来负责系统建设,这样可以减少责任单位的“接口”数,避免扯皮现象。
  结束语
  监理单位从事IT项目的建设监理活动,当然要遵循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准则,也就是"守法、诚信、公正、科学"的八字原则。现在,我国的IT项目监理事业刚刚萌芽,一些监理公司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。在许多企业对信息化监理意义和作用还不熟悉的情况下,每个监理单位,甚至每一个监理人员能否遵守这八字原则,都会对信息化监理的声誉带来很大的影响,进而影响到企业信息化的成功与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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